闲聊北京

混在北京的一匹黑马


青年时讯 (2000/08/10 23:50)

  黑马,研究劳伦斯的文学硕士;1993年出版的《混在北京》,用纪实笔法真实地再现了九十年代初一批闯北京的外省青年知识分子的生活。全书轻松、幽默,语言俏皮尖酸,是那种风靡当今文坛备受读者青睐的京味诙谐小说。冯亦代先生称《混在北京》是“现代的《儒林外史》”。

  拜读完黑马的《混在北京》,除对书中真实得有些露骨的描述深具印象外,也对书后黑马本人的自传式描述颇有兴趣,“黑马,一个不愿抛头露面的人,一个不愿批露自己真实姓名的人。”

  我感觉自己的采访好象即将揭示一种神秘的力量。

  一个雨后的周三,对于最近太阳黑子格外眷顾的北京,真算得上是个难得的爽快天气。

  在北京的一个文化咖啡厅见到了“神秘”的黑马———毕冰宾先生。

  初见黑马,印象只有四个字———平平常常。

  淡淡的装束,斯文的笑容。好象是邻家的大哥。

  简单的寒暄几句后,我谈到了对黑马这个笔名的兴趣。

  毕的解释是:“黑马的英文是darkhorse,是别人想不到的、出乎意料的事物。我本来就不是职业作家,那么起黑马这个笔名也是很贴切的。”

  我的第二个问题可能许多读者都会关心:“筒子楼”臭水横流的生活是不是作者自己的经历?“我过了6年的筒子楼生活,书中写的生活都是我亲自经历的。”“书中的哪个人物的原形是您本人呢?”我紧接着问。

  黑马笑了笑:“你猜?”“胡义。”

  黑马点点头一笑:“可我的老婆没胡义的老婆那么刁钻。”“那么你从什么时候开始构思写这样一本书?”

  “我在筒子楼的6年生活过得真地很值得,所以《混在北京》写得也非常顺利,出乎我自己的意料。”

  “你来往的朋友圈子作家多吗?”这个问题好像有点涉及个人隐私。

  “没有。我也没有加入作协。我翻译了200万字的劳伦斯作品,其实也有资格加入作协。”

  “那你是否打算做职业作家?现在的工作如何?”

  “当然对职业作家很向往,但是在‘话语机制’下做个职业作家实在太难。我不想作王朔那样的‘职业作家’,或者象写《永远有多远》的铁凝那样的‘职业作家’。如果做一个肥皂剧的‘职业作家’,那么还不如做我的本职工作来的更开心。”毕说,“如果能在衣食住行上满意我及家人的需求,那么我也希望能做一个职业作家。其实做职业作家要一个人对生活有很深刻的理解。《贫嘴张大民的幸福生活》就是这样一部作品。我更希望当刘恒那样的职业作家。”

  对于我的第二部分问题,毕回答说:“我现在的工作是在某大型单位做翻译,专门翻译劳伦斯的作品。其实我觉得上班挺好的,可以观察别人,揣摩别人,就象看一场戏。当然你要有一颗宽容的心,心态平静。那么你就可以和雅、俗或者貌似雅或俗的各式人打交道。贴近于生活的作品才有生命力。当然你要有心,观察生活时要研究生活中的人物。比如:你的头儿的想法?他为什么会这样说?”

  “请问你创作《混在北京》时是怎么一个心态?”

  “我写筒子楼的生活不怕被别人说俗,有朋友说干嘛不写写你筒子楼的生活,我的灵感就这么来了。”毕坦言,“写书完全是为了自己的爱好,追求完整的意境。一门心思写书的话可能反而写不出什么内容。当时我想:我要写就写自己想写的东西,于是《混在北京》就诞生了。”“你的这部作品主要面对的读者是哪一群?”

  “写书的时候,并没有想到所面对的读者,只想写写自己熟悉的生活。我想一部真实的作品,一定会有人看。更会吸引住过筒子楼的人。”毕笑着说,“我觉得在特定的生活环境下不同的人的反映都会是相同的,比如说:有一次我到一个朋友那里去,谈着谈着我看了看表说:‘不行我要先回去了。我要去占火眼了。’那位朋友说:‘什么火眼?’我说:‘我们筒子楼里一个楼道里的火眼有限,如果回去晚了,就没有火眼了。’其实真的是这样,有的人回去早的话,可能会占上个三四个火眼。那样别人做饭就不会很方便。有的时候我也没有什么菜可做的,但一回去就会接上一锅冷水放到火上慢慢烧。后来我和那位朋友一打电话长了她就说:‘快去占火眼!’”

  “对外地留京的大学生,这种小知识分子的生活会不会让他们失望?”我不知道毕是否考虑过这个问题。

  “电影在大学里放映,大学生的反映特别热烈。其实就是就电影而电影。”毕接着说,“对外地留京的大学生,尤其是学文学的,特别向往北京的环境、传媒等等。本书应该是一支清醒剂。但是该来的还是来,该去的还是得去。看《混在北京》也许能让他们做好充分的心理准备。但是该闯北京的还是得闯。”

  “社会发展到这个阶段,北京的机会里也有各种各样的人。北京是整体,而不是一个理想化的地方。北京有全中国最好的环境。”

  “电影是否表达了您的意思?哪个人物更贴近原著、刻画的更淋漓尽致?”我知道不少作家对作品被改编成电影后很不满意,因此我很想知道毕的感觉。

  “《混在北京》一版是1993年出版的,这次再版选用的封面是电影中的镜头,我不是很满意,但是这是信息社会,出版社认为这样会吸引更多的读者。我个人喜欢的封面是那种比较雅的。总的来说电影拍出来的结果还是比较满意的,因为得了百花奖。这是我的第一部作品,但是我没有亲自把它改编成剧本,因为导演的演出要求和我的要求是不一致的,应该要服从导演的意志去改编成剧本。所以我就没有答应自己改编剧本的要求,剧本是导演另外找人改编的。我觉得一个人要知道自己能干什么,能干好什么,再去干。如果改编剧本的目的是为了赚钱,那我一定去改了,因为可以抛弃原著的追求,违心地改编,放弃自己对艺术的追求。”

  “剧中的张国立饰演的‘沙新’这个角色是电影《混在北京》的亮点。剧中的沙新是充满正义感、愿意挺身而出的好人。但我不可能塑造沙新这样的人。沙新是导演为了票房的要求,为了满意观众为‘真善美’的渴求而塑造的一个正面人物。实际生活中是不可能有这样的人的。我的书中的沙新是一个不是说多高尚,但是凭良心做事,不害别人,也肯帮助别人的人。这样就很不错了。其实人们往往对生活的要求更低一些,而对艺术作品的要求更高。我的作品是基于生活,忠实于生活,比较真实地反映了我们老百姓的现实生活。”

  “你的第二本书也打算改成剧本吗?你更喜欢哪一部作品?”这是我的最后一个问题。

  “第二本书叫《孽缘千里》,写的是92年的生活,对《混在北京》而言,有点续集的味道。也写的是一批小知识分子出国、下海的故事。不过这本书对人物内心冲突的描写更多一些。”毕回答说,“我自己的作品哪一部我都喜欢。我的第二本书在德国出版时被认为是文学价值更多的作品,但要看内在的东西才能看懂。如果第二本书拍成电影,打死我也要当编剧。因为第二本书不象第一本书,更多的人可以看得懂。如果要拍成电影,导演一定要看懂这本书,因为有许多内在的东西很难把握,表现形式不同,内容表达也不同。”

  6年的“筒子楼”生活成为黑马一段不能磨灭的记忆。“筒子楼”的书和电影为黑马带来名气,同时写了筒子楼的生活,也让黑马还失去了一批朋友。“他们没有想到一个研究劳伦斯的人也可以有这样‘俗’的生活。”黑马淡淡的一笑,“原来的高雅,别人不理解,那些高雅的杂志也不理解。在别人眼里我是和池莉、王朔、铁凝没有什么区别。别人认为你成功了,傲得一发而不可收拾了。”

  话题即将结束,我礼貌地问了问黑马最近的安排。“我9月要去英国,趁离开北京的日子,好好反思自己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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